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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范GB 50061一2010

文章作者:rdywn 上傳更新:2017-01-30

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范

Code far deign of 66kV or under overhead

electrical power transmission line

GB 50061一2010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

第492號

關于發布國家標準《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范》的公告

  現批準《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 50061一2010,自201年7月日起實施。其中第6.0.9、6.0.10、6. 0. 13、7. 0 7、8. 1. 3、8. 1. 9、9. 0. 1.、11, 0. 2、11. 0.12、12. 0. 6、1 2. 0. 7、12. 0. 8、1 2. 0. 9、12. 0. 10、1 2. 0. 11、12.0.12、12.0.13 、12.0.14, 12. 0. 16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范》GB 50061一97同時廢止。

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O一O年一月十八日

前言

  本規范是根據原建設部《關于印發《二00四年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定、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04) 67號)的要求,由主編單位會同有關單位對國家標準《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范》GB50061一97的基礎上修訂而成的。

 在修訂過程中,規范修訂組開展了各類專題研究,進行了廣泛的調查分析,總結了近年來我國的實踐經驗,與相關的標準規范進行了協調,與國際先進的標準規范進行了比較和借鑒。在此基礎上以多種方式廣泛征求了全國有關單位的意見,對主要問題進行了反復修改,最后經審查定稿。

本規范共分13章和2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術語,路徑,氣象條件,導線、地線、絕緣子和金具,絕緣配合、防雷和接地,桿塔型式,桿塔荷載和材料,桿塔設計,桿塔結構,基礎,桿塔定位、對地距離和交叉跨越,附屬設施等。

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有:

1對章節進行了調整,增加了術語章。

2增加了有利于環境保護和資源綜合利用的要求。

3為了有利于國家各種設施的協調建設,減小了架空電力線路跨越架空弱電線路的交叉角度。

4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的規定,對架空電力線路與有關建筑物等設施的安全距離進行了調整。

5增加了35 kV和66kV線路不宜通過經過國家批準的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內的要求。

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負責日常管理,遼寧電力勘測設計院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本規范在執行過程中,請各單位結合工程實踐,認真總結經驗,積累資料,隨時將意見和建議反饋給遼寧電力勘測設計院(地址:沈陽市和平區太原南街224號,郵政編碼110005,以供今后修訂時參考。

本規范主編單位、參編單位、參加單位、王要起草人和主要甫查人:

主編單位:遼寧電力勘測設計院

參編單位:沈陽電力勘測設計一院、大連理工大學

參加單位:北京電力設計院、沈陽電業局

主要起草人:黃連壯、壽祝昌、鮑星輝、李宏男、李朝順、李昌松、張亞富、張義、汪唯、王永紅

主要審查人:趙連歧、崔鳴昆、劉永東、郭亞莉、祖一酗、譚會斌、牛莉、王渙瑾、詹源、程景春、薛健、劉寅初、賈凱、王潤元

1總則

1.0.1為使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的設計做到供電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便于施工和檢修維護,有利于環境保護和資源的綜合利用,制定本規范。

1.0,2本規范適用于66kv及以下交流架空電力線路(以下簡稱架空電力線路)的設計。

I.0.3架空電力線路設計應認真貫徹國家的技術經濟政策,符合發展規劃要求,積極地采用成熟可靠的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

1.0.4架空電力線路的桿塔結構設計應采用以概率理論為基礎的極限狀態設計法。

1.0.5本規范規定了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的基本技術要求,當本規范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相抵觸時,應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1.0.6架空電力線路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術語

2.0.1電力線路power line

應用于電力系統兩點之間輸電的導線、絕緣材料和各種附件組成的設施。

2.0.2架空電力線路overhead power line

用絕緣子和桿塔將導線架設于地面上的電力線路。

2.0.3輸電線路transmission line

作為輸電系統一部分的線路。

2. 0. 4導線conductor

通過電流的單股線或不相互絕緣的多股線組成的絞線。

2.0.5地線averhcad ground wire 

在某些桿塔上或所有的桿塔上接地的導線,通常懸掛在線路導線的上方,對導線構成一保護角,防止導線受雷擊。

2.0.6檔距span

兩相鄰桿塔導線懸掛點間的水平距離。

2.0.7弧垂sag

  一檔架空線內,導線與導線懸掛點所連直線間的最大垂直距離。

2.0.8爬電距離 creepage distance

在正常情況下,沿著加有運行電壓的絕緣子瓷或玻璃絕緣件表

面的兩部件間的最短距離或最短距離的總和。

2. 0. 9機械破壞荷載mechanical failing had

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絕緣子串元件應獨立經受施加在金屬附件之間的拉伸荷載),絕緣子串元件試驗時所能達到的最大荷載。

2.0.10桿塔pall and tower of an overhead line

通過絕緣子懸掛導線的裝置。

2. 0.11基礎foundatiax

    埋設在地下的一種結構,與桿塔底部連接,穩定承受所作用的荷載。

3路徑

3. 0.1架空電力線路路徑的選擇,應認真進行調查研究,綜合考慮運行、施工、交通條件和路徑長度等因素,統籌兼顧,全面安排,并應進行多方案比較,做到經濟合理、安全適用。

3. 0. 2市區架空電力線路的路徑應與城市總體規劃相結合,路徑走廊位置應與各種管線和其他市政設施統一安排。

3. 0. 3架空電力線路路徑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減少與其他設施交叉;當與其他架空線路交叉時,其交叉點不宜選在被跨越線路的桿塔頂上。

2.架空弱電線路等級劃分應符合本規范附錄A的規定。

3.架空電力線路跨越架空弱電線路的交叉角,應符合表3. 0. 3

 

 4  3kV及以上至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不應跨越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倉庫區域。架空電力線路與甲類生產廠房和庫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場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氣)體儲罐的防火間距,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的有關規定。

5甲類廠房、庫房,易燃材料堆垛,甲、乙類液體儲罐,液化石油氣儲罐,可燃、助燃氣體儲罐與架空電力線路的最近水平距離不應小于電桿(塔)高度的1. 5倍;丙類液體儲罐與電力架空線的最近水平距離不應小于電桿(塔)高度1. 2倍。35kV以上的架空電力線路與儲量超過200平方米的液化石油氣單罐的最近水平跟離不應小于40mm。

6架空電力線路應避開洼地、沖刷地帶、不良地質地區、原始森林區以及影響線路安全運行的其他地區。

3. 0. 4架空電力線路不宜通過林區,當確需經過林區時應結合林區道路和林區具體條件選擇線路路徑,并應盡量減少樹木砍伐。10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的通道寬度,不宜小于線路兩側向外各延伸2.5m,35kv和66kv架空電力線路宜采用跨越設計,特殊地段宜結合電氣安全距離等條件嚴格控制樹木砍伐。

3.0.5架空電力線路通過果林、經濟作物林以及城市綠化灌木林時,不宜砍伐通道。

3.0.6耐張段的長度宜符合下列規定:

1.  35kV和66kV架空電力線路耐張段的長度不宜大于5km;

2. 10 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耐張段的長度不宜大于2km;

3.0.7  35kv和66kv架空電力線路不宜通過國家批準的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內。

4氣象條件

4.0. 1架空電力線路設計的氣溫應根據當地15年~30年氣象記錄中的統計值確定。最高氣溫宜采用+40攝氏度。在最高氣溫工況、最低氣溫工況和年平均氣溫工況下,應按無風、無冰計算。

4.0.2架空電力線路設計采用的年平均氣溫應按下列方法確定:

1.當地區的年平均氣溫在3攝氏度-17℃之間時,年平均氣溫應取與此數鄰近的5的倍數值;

2當地區的年平均氣溫小于3℃或大于17℃時,應將年平均氣溫減少3℃一5℃后,取與此數鄰近的5的倍數值。

4. 0. 3架空電力線路設計采用的導線或地線的覆冰厚度,在調查的基礎上可取5.10,15,20mm,冰的密度應按t3. 9 g/ cm3計;覆冰時的氣溫應采用一5 ,風速宜采用10m/s。

4. 0. 4安裝工況的風速應采用10m/s,且無冰。氣溫應按下列規定:

采用:

1 最低氣溫為一40℃的地區,應采用一15℃;

2 最低氣溫為一20℃的地區,應采用一10℃ ;

3 最低氣溫為一10℃的地區,宜采用一5℃;

4 最低氣溫為一5℃的地區,宜采用0℃。

4. 0. 5雷電過電壓工況的氣溫可采用15 ,風速對于最大設計風速35m/s及以上地區可采用15m/s,最大設計風速小于35m/s的地區可采用10m/s

4.0.6檢驗導線與地線之間的距離時,應按無風、無冰考慮。

4.0.7內部過電壓工況的氣溫可采用年平均氣溫,風速可采用最大設計風速的50%,并不宜低于15m/s,且無冰。

4.0.8在最大風速工況下應按無冰計算,氣溫應按下列規定采用:

最低氣溫為一10℃及以下的地區,應采用一5℃;

最低氣溫為一5℃及以上的地區,宜采用+10℃

最低氣溫為一10℃及以下的地區,應采用一5℃;

最低氣溫為一5℃及以上的地區,宜采用+10℃

4.0.9帶電作業工況的風速可采用10m/s,氣溫可采用15℃,且無冰。

4. 0.10長期荷載工況的風速應采用5m/s,氣溫應采用年平均氣溫,且無冰。

4.0.11最大設計風速應采用當地空曠平坦地面上離地10m高,統計所得的30年一遇10min平均最大風速;當無可靠資料時,最大設計風速不應低于23. 5m/s,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山區架里電刀線路的最大仗計風速,應很據自地氣象資料確定;當無可靠資料時,最大設計風速可按附近平地風速增加10%且不應低于25m/s

2架空電力線路位于河岸、湖岸、山峰以及山谷口等容易產生強風的地帶時,其最大基本風速應較附近一般地區適當增大;對易覆冰、風口、高差大的地段,宜縮短耐張段長度,桿塔使用條件應適當留有裕度。

3架空電力線路通過市區或森林等地區時,兩側屏蔽物的平均高度大于桿塔高度的2/3,其最大設計風速宜比當地最大設計風速減少20%

5導線、地線、絕緣子和金具

 

5. 1一般規定

5.1.1架空電力線路的導線可采用鋼芯鋁絞線或鋁絞線,地線可采用鍍鋅鋼絞線。在沿海和其他對導線腐蝕比較嚴重的地區,可使用耐腐蝕、增容導線。有條件的地區可采用節能金具。

5, 1. 2市區10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遇下列情況可采用絕緣鋁紋線:

1線路走廊狹窄,與建筑物之間的距離不能滿足安全要求的地段

2高層建筑鄰近地段;

3繁華街道或人口密集地區;

4游覽區和綠化區;

5空氣嚴重污穢地段;

6建筑施工現場。

5.1.3導線的型號應根據電力系統規劃設計和工程技術條件綜合確定。

5.1.4地線的型號應根據防雷設計和工程技術條件的要求確定。

5. 2架線設計

5.2.1在各種氣象條件下,導線的張力弧垂計算應采用最大使用張力和平均運行張力作為控制條件。地線的張力弧垂計算可采用最大使用張力、平均運行張力和導線與地線間的距離作為控制條件。

5.2.2導線與地線在檔距中央的距離,在+15℃氣溫、無風無冰條件時,應符合下式要求:

 

5. 2. 3導線或地線的最大使用張力不應大于絞線瞬時破壞張力的40%。

5. 2. 4導線或地線的平均運行張力上限及防振措施應符合表5.2. 4的要求。

 

5.2. 5  35kV和66kV架空電力線路的導線或地線的初伸長率應通過試驗確定,導線或地線的初伸長對弧垂的影響可采用降溫法補償。當無試驗資料時,初伸長率和降低的溫度可采用表5. 2. 5所列數值。

 

5. 2. 6  14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的導線初伸長對弧垂的影響可采用減少弧垂法補償。弧垂減小率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鋁絞線或絕緣鋁絞線應采用20%。

2  鋼芯鋁絞線應采用12%。

5. 3絕緣子和金具

5. 3.1絕緣子和金具的機械強度應按下式驗算:

 

5.3.2絕緣子和金具的安裝設計可采用安全系數設計法。絕緣及金具的機械強度安全系數應符合表5. 3.2的規定。

 

 

6絕緣配合、防雷和接地

6. 0. 1架空電力線路環境污穢等級應符合本規范附錄B的規定。污穢等級可根據審定的污穢分區圖并結合運行經驗、污濕特征、外絕緣表面污穢物的性質及其等值附鹽密度等因素綜合確定。

6.0.2  35kV和66kV架空電力線路絕緣子的型式和數量,應根據絕緣的單位爬電距離確定。瓷絕緣的單位爬電距離應符合本規范附錄B的規定。

6. 0. 3   35kv和66kV架空電力線路宜采用懸式絕緣子。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空氣清潔地區,懸垂絕緣子串的絕緣子數量宜采用表6.0.3所列數值。

 

6. 0. 4耐張絕緣子串的絕緣子數量應比懸垂絕緣子串的同型絕緣子多一片。對于全高超過40m有地線的桿塔,高度每增加10m,應增加一片絕緣子。

6. 0. 5  6 kV和10kV架空電力線路的直線桿塔宜采用針式絕緣子或瓷橫擔絕緣子;耐張桿塔宜采用懸式絕緣子串或蝶式絕緣子和懸式絕緣子組成的絕緣子串。

6. 0. 6  3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的直線桿塔宜采用針式絕緣子或瓷橫擔絕緣子;耐張桿塔宜采用蝶式絕緣子。

6. 0. 7海拔高度超過3500m地區,絕緣子串的絕緣子數量可根據運行經驗適當增加。海拔高度為1000m-3500m的地區,絕緣子串的絕緣子數量應按下式確定:

 

6.0.8通過污穢地區的架空電力線路宜采用防污絕緣子、有機復合絕緣子或采用其他防污措施。

6.0.9海拔高度為1000m以下的地區,3Skv和66kV架空電力線路帶電部分與桿塔構件、拉線、腳釘的最小間隙,應符合表6.0.9的規定。

 

6. 0. 10海拔高度為1000m及以上的地區,海拔高度每增高100m,內部過電壓和運行電壓的最小間隙應按本規范表6.0.9所列數值增加1%。

6. 0.11  3kv-10kv架空電力線路的引下線與3kV以下線路導線之間的瞿離不宜小于0.2m。 10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的過引線、引下線與鄰相導線之間的最小間隙應符合表6. 0. 11的規定。采用絕緣導線的架空電力線路,其最小間隙可結合地區運行經驗確定。

 

6.0.12  10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的導線與桿塔構件、拉線之間的最小間隙應符合表6. 0. 12的規定。采用絕緣導線的架空電力線路,其最小間隙可結合地區運行經驗確定。

 

 

6.0. 13帶電作業桿塔的最小間隙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的地區,帶電部分與接地部分的最小間隙應符合表6. 0. 13的規定:

 

 

2   對操作人員需要停留工作的部位應增加0.3m-0.5m。

6. 0.14架空電力線路可采用下列過電壓保護方式:

1  66kV架空電力線路:年平均雷暴日數為30d以上的地區,宜沿全線架設地線:

2  35kV架空電力線路:進出線段宜架設地線,加掛地線長度一般宜為1. 0km---1. 5km 。

3  3kV--10kV混凝土桿架空電力線路:在多雷區可架設地線,或在岌角排列的中線上裝設避雷器;當采用鐵橫擔時宜提高絕緣子等級;絕緣導線鐵橫擔的線路可不提高絕緣子等級。

6.0.15桿塔上地線對邊導線的保護角宜采用20℃-30℃。山區單根地線的桿塔可采用25度。桿塔上兩根地線間的距離不應超過導線與地線間垂直距離的5倍。高桿塔或雷害比較嚴重地區,可采用零度或負保護角或加裝其他防雷裝置。對多回路桿塔宜采用減少保護角等措施。

6. 0.16小接地電流系統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無地線的桿塔在居民區宜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宜超過30歐姆。

2 有地線的桿塔應接地;

3在雷雨季,當地面干燥時,每基桿塔工頻接地電阻不宜超過表6.0.16所列數值。

 

6. 0.17鋼筋混凝土桿鐵橫擔和鋼筋混凝土橫擔架空電力線路的地線支架、導線橫擔與絕緣子固定部分之間,應有可靠的電氣連接并與接地引下線相連,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部分預應力鋼筋混凝土桿的非預應力鋼筋可兼作接地引下線;

2利用鋼筋兼作接地引下線的鋼筋混凝土電桿,其鋼筋與接地螺母和鐵橫擔間應有可靠的電氣連接;

3外敷的接地引下線可采用鍍鋅鋼絞線,其截面不應小于25平方毫米;

4接地體引出線的截面不應小于5 0平方毫米,并應采用熱鍍鋅。

7桿塔型式

 

7,0.1架空電力線路不同電壓等級線路共架的多回路桿塔,應采用高電壓在上、低電壓在下的布置型式。山區架空電力線路應采用全方位高低腿的桿塔。

7.0.2  35kV---66kV架空電力線路單回路桿塔的導線可采用三角排列或水平排列,多回路桿塔的導線可采用鼓型、傘型或雙三角型排列;3kV-10kV單回路桿塔的導線可采用三角排列或水平排列,多回路桿塔的導線可采用一三角和水平混合排列或垂直排列;3kV以下桿塔的導線可采用水平排列或垂直排列。

7. 0. 3架空電力線路導線的線間距離應結合運行經驗,并應按下列要求確定:

 2使用懸垂絕緣子串的桿塔,其垂直線間距離應符合下列規:

        1) 66kV桿塔不應小于2. 25m;

        2)35kV桿塔不應小于2m。

3采用絕緣導線的桿塔,其最小線l距離可結合地區經驗確定。380v及以下沿墻敷設的絕緣導線,當檔距不大于20m時,其線間距離不宜小于0. 2m; 3kV以下架空電力線路,靠近電桿的兩導線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 5m; 10kV及以下桿塔的最小線間距離,應符合表7.0.3的規定。

 

7. 0. 4采用絕緣導線的多回路桿塔,橫擔間最小垂直距離,可結合地區運行經驗確定。10kV及以下多回路桿塔和不同電壓等級同桿架設的桿塔,橫擔間最小垂直即離應符合表7.0.4的規定。

 

 

7.0.5設計覆冰厚度為5 mm及以下的地區,丘下層導線間或導線與地線間的水平偏移,可根據運行經驗確定;設計覆冰厚度為20mm及以上的重冰地區,導線宜采用水平排列。35kV和66kV架空電力線路,在覆冰地區上下層導線間或導線一與地線間的水平偏移,不應小于表7. 0. 5所列數值。

 

 

7. 0. 6采用絕緣導線的桿塔,不同回路的導線間最小水平距離可結合地區運行經驗確定;3kv-66kv多回路桿塔,不同回路的導線間最小距離應符合表7.0.6的規定。

 

 

7. 0. 7  66kV與10kV同桿塔共架的線路,不同電壓等級導線間的垂直距離不應小于3. 5rn;35kV與10kV同桿塔共架的線路,不同電壓等級導線間的垂直距離不應小于2m.

8桿塔荷載和材料

8 .1荷載

8. 1.1風向與桿塔面垂直情況的桿塔塔身或橫擔風荷載的標準值,應按下式計算:

 

8.1.2風向與線路垂直情況的導線或地線風荷載的標準值,應按下式計算:

 

8.1.3各類桿塔均應按以下三種:

1.風向計算塔身、橫擔、導線和地線的風荷載:風向與線路方向相垂直,轉角塔應按轉角等分線方向;

2.風向與線路方向的夾角成60度或45度 。

3風向與線路方向相同。

8.1. 4風向與線路方向在各種角度情況下,塔身、橫擔、導線和地線的風荷載,垂直線路方向分量和順線路方向分量應按表8.1.4采用。

 

 

8. 1. 5拉線高塔和其他特殊桿塔的風振系數月,宜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 50009的有關規定采用,也可按表8.1.5的規定采用。

 

 

8. 1. 6風荷載檔距系數a應按表8.1.6采用。

 

8. 1. 7桿塔的荷載可分為下列兩類:

1永久荷載:導線、地線、絕緣子及其附件的重力荷載,桿塔構件及桿塔上固定設備的重力荷載,土壓力和預應力等;

2可變荷載:風荷載,導線或地線張力荷載,導線或地線覆冰荷載,附加荷載,活荷載等。

8. 1. 8各類桿塔均應計算線路的運行工況、斷線工況和安裝工況的荷載。

8.1.9各類桿塔的運行工況應計算下列工況的荷載:

1最大風速、無冰、未斷線;

2覆冰、相應風速、未斷線;

3最低氣溫、無風、無冰、未斷線。

8. 1. 10直線型桿塔的斷線工況應計算下列工況的荷載:

1單回路和雙回路桿塔斷1根導線、地線未斷、無風、無冰;

2多回路桿塔,同檔斷不同相的2根導線、地線未斷、無風、無冰;

3斷1根地線、導線未斷、無風、無冰。

8.1.11耐張型桿塔的斷線工況應計算下列兩種工況的荷載:

1單回路桿塔,同檔斷兩相導線;雙回路或多回路桿塔,同檔斷導線的數量為桿塔上全部導線數量的1/3;終端塔斷剩兩相導線、地線未斷、無風、無冰;

2斷1根地線、導線未斷、無風、無冰。

8.1.12斷線工況下,直線桿塔的導線或地線張力應符合下列規定:

1單導線和地線按表8.1.12的規定采用;

2分裂導線平地應取I根導線最大使用張力的40%,山地應取50%;

3針式絕緣子桿塔的導線斷線張力宜大于3000N。

 

 

8. 1. 13斷線情況下,耐張型桿塔的地線張力應取地線最大使用張力的80%,導線張力應取導線最大使用張力的70%。

8.1.14重冰地區各類桿塔的斷線工況應按覆冰、無風、氣溫為-5℃計算,斷線工況的覆冰荷載不應小于運行工況計算覆冰荷載的50,并應按所有導線及地線不均勻脫冰,一側覆冰100%,另側覆冰不大于50%計算不平衡張力荷載。對直線桿塔,可按導線和地線不同時發生不均勻脫冰驗算。對耐張型桿塔,可按導線和地線同時發生不均勻脫冰驗算。

8.1.15各類桿塔的安裝工況應按安裝荷載、相應風速、無冰條件計算。導線或地線及其附件的起吊安裝荷載,應包括提升重力、緊線張力荷載和安裝人員及工具的重力。

8.1.16終端桿塔應按進線檔已架線及未架線兩種工況計一算。

8.2材料

8.2.1.型鋼鐵塔的鋼材的強度設計值和標準應按現行國家標準《鋼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7的有關規定采用。鋼結構構件的孔壁承壓強度設計值應按表8. 2.1-1采用。螺栓和 錨栓的強度設計值應按表8. 2. 1-2采用。

 

 

8.2.2 環形斷面鋼筋混凝土電桿的鋼筋宜采用I級、II級、III級鋼筋;預應力混凝土電桿的鋼筋宜采用碳素鋼絲、刻痕鋼絲、熱處理鋼筋或冷拉I級、II級、III級鋼筋。混凝基礎的鋼筋宜采用級或級鋼筋。

8. 2. 3環形斷面鋼筋混凝上電桿的混凝土強度不應低于C30;預應力混凝土電桿的混凝土強度不應低于C40。其他預制混凝土構件的混凝土強度不應低于C20 。

8. 2. 4混凝土和鋼筋的材料強度設計值與標準值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的有關規定采用。

8. 2. 5拉線宜采用鍍鋅鋼絞線,其強度設計值應按下式計算:

 

 

 

8. 2. 6拉線金具的強度設計值應按金具的抗拉強度或金具試驗的最小破壞荷載除以抗力分項系數1. 8確定。

9桿塔設計

9.0.1桿塔結構構件及連接的承載力、強度、穩定計算和基礎強度計算,應采用荷載設計值;變形、抗裂、裂縫、地基和基礎穩定計算,均應采用荷載標準值。

9. 0.2桿塔結構構件的承載力設計,應采用下列極限狀態設計表達式:

 

9.0.3桿塔結構構件的變形、裂縫和抗裂計算,應采用下列正常使用極限狀態表達式:

 

9.0.4桿塔結構正常使用極限狀態的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在長期荷載作用下,桿塔的計算撓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1)無拉線直線單桿桿頂的撓度:水泥桿不應大于桿全高的  5‰鋼管桿不應大于桿全高的8‰,鋼管混凝土桿不應大 于桿全高的7‰;

2)無拉線直線鐵塔塔頂的撓度不應大于塔全高的3‰;

3)拉線桿塔頂點的撓度不應大于桿塔全高的4‰.

4)拉線桿塔拉線點以下桿塔身的撓度不應大于拉線點高的  2‰;

5)耐張型塔塔頂的撓度不應大于塔全高的7‰

6)單柱耐張型桿桿頂的撓度不應大于桿全高的15‰。

2   在運行工況的荷載作用下,鋼筋混凝土構件的計算裂縫寬度不應大于0. 2rnm,部分預應力混凝土構件的計算裂縫寬度不應大于0.1 mm;預應力鋼筋混凝土構件的混凝土拉應力限制系數不應大于1.0。

10桿塔結構

10.1一般規定

10.1.1鋼結構構件的長細比不宜超過表10. 1. 1所列數值。

 

10.1.2拉線桿塔主柱的長細比不宜超過表10.1.2所列數值。

 

10. 1. 3無拉線錐型單桿可按受彎構件進行計算,彎矩應乘以增大系數1.1.

10. 1. 4.鐵塔的造型設計和節點設計,應傳力清楚、外觀順暢、構造簡潔。節點可采用準與準線交會,也可采用準線與角鋼背交會的方式,受力材之間的夾角不應小于15度。

10. 1. 5鋼結構構件的計算應計人節點和連接的狀況對構件承載力的影響,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7的有關規定。

10.1. 6環形截面混凝.土構件的計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十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的有關規定。

10. 2構造要求

1 0. 2. 1鋼結構構件宜采用熱鍍鋅防腐。大型構件采用熱鍍鋅有困難時,可采用其他防腐措施。

10. 2. 2. 2 Z型鋼鋼結構中,鋼板厚度不宜小于4mm,角鋼規格不宜小于等邊角鋼40X 3。節點板的厚度宜大于連接斜材角鋼肢厚度的20%。

10.2. 3用于連接受力桿件的螺栓,直徑不宜小于12mm。構件上的孔徑宜比螺栓直徑大1 mm--- 1. 5 mm .

10. 2. 4主材接頭每端不宜小于6個螺栓,斜材對接接頭每端不宜少于4個螺栓。

10, 2. 5承受剪力的螺栓,其承剪部分不宜有螺紋。

10. 2. 6鐵塔的下部距地面1m以下部分和拉線的下部調整螺栓應采用防盜螺栓。

10. 2. 7環形截面鋼筋混凝土受彎構件的最小配筋量應符合表1 0. 2. 7的要求。

 

 

10. 2. 8環形截面鋼筋混凝土受彎構件的主筋直徑不宜小于10mm,且不宜大于20mm;主筋凈距宜采用30 mm-70mm.

1 0. 2. 9用離心法生產的電桿,混凝土保護層不宜小于15mm,節點預留孔宜設置鋼管。

10. 2. 10拉線宜采用鍍鋅鋼絞線,截面不應小于2 5 mm。拉線棒的直徑不應小于16rnm,且應采用熱鍍鋅。

1 0. 2.11跨越道路的拉線,對路邊的垂直距離不宜小于6rn。拉線柱的傾斜角宜采用100一200度。

11基礎

11. 0.1基礎的型式應根據線路沿線的地形、地質、材料來源、施工條件和桿塔型式等因素綜合確定。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優先采用原狀土基礎、高低柱基礎等有利于環境保護的基礎型式。

11.0.2基礎應根據桿位或塔位的地質資料進行設計。現場澆制鋼筋混凝土基礎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于C20.

11. 0. 3基礎設計應考慮地下水位季節性的變化。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基礎和土壤應考慮水的浮力并取有效重度。計算直線桿塔基礎的抗拔穩定時,對塑性指數大于10的粘性土可取天然重度。粘性土應根據塑性指數分為粉質粘土和粘土。

11.0.4巖石基礎應根據有關規程、規范進行鑒定,并宜選擇有代表性的塔位進行試驗。

11.4.5原狀土基礎在一計算上拔穩定時,抗拔深度應扣除表層非原狀土的厚度。

11.0.6基礎的埋置深度不應小于0.5m。在有凍脹性土的地區,埋深應根據地基土的凍結深度和凍脹性土的類別確定。有凍脹性土的地區的鋼筋混凝土桿和基礎應采取防凍脹的措施。

11.0.7設置在河流兩岸或河中的基礎應根據地質水文資料進行設計,并應計入水流對地基的沖刷和漂浮物對基礎的撞擊影響。

11. 0. 8基礎設計(包括地腳螺栓、插入角鋼設計)時,基礎作用力一計算應計人桿塔風荷載調l整系數。當桿塔全高超過50m時,風荷載調整系數取1. 3;當桿塔全高未超過50m時,風荷載調整系數取1. 0.

11. 0. 9基礎底面壓應力應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11. 0. 10基礎抗拔穩定應符合下式要求:

11.0. 11基礎傾覆穩定應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11. 0. 12基礎上撥穩定計算的土重上拔穩定系數人:、基礎自重上拔穩定系數入:和傾覆計算的傾覆穩定系數人,應按表11. 0. 12采用。

 

12桿塔定位、對地距離和交叉跨越

12. 0. 1轉角桿塔的位置應根據線路路徑、耐張段長度、施工和運行維護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直線桿塔的位置應根據導線對地面距離、導線對被交叉物距離或控制檔距確定。

12. 0. 2  10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的檔距可采用表12. 0. 2所列數值。市區66kv、35kV架空電力線路,應綜合考慮城市發展等因素,檔距不宜過大。

 

12. 0. 3桿塔定位應考慮桿塔和基礎的穩定性,并應便于施工和運行維護。不宜在下述地點設置桿塔:

1可能發生滑坡或山洪沖刷的地點;

2容易被車輛碰撞的地點;

3可能變為河道的不穩定河流變遷地區 ;

4局部不良地質地點;

5地下管線的井孔附近和影響安全運行的地點。

12, 0. 4架空電力線路中較長的耐張段,每ltd基應設置1基加強型直線桿塔。

12, 0. 5當跨越其他架空線路時,跨越桿塔宜靠近被跨越線路設置。

12. 0. 6導線與地面、建筑物、樹木、鐵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種架空線路間的距離,應按下列原則確定:

1 應根據最高氣溫情況或覆冰情況求得的最大弧垂和最大風速情況或覆冰情況求得的最大風偏進行計算;

2計算上述距離應計入導線架線后塑性伸長的影晌和設計、施工的誤差,但不應計入由于電流、太陽輻射、覆冰不均勻等引起的弧垂增大;

3當架空電力線路與標準軌距鐵路、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交叉,且架空電力線路的檔距超過200m時,最大弧垂應按導線溫度為+70℃計算。

12, 0. 7導線與地面的最小距離,在最大計算弧垂情況下,應符合表12. 0. 7的規定。

 

 

12.  0.8導線與山坡、峭壁、巖石之間的最小距離,在最大計算風偏情況下,應符合表12.0.8的規定。

 

 

12.0.9導線與建筑物之間的垂直距離,在最大計算弧垂情況下,應符合表12. 0. 9的規定。

 

12. 0.10架空電力線路在最大計算風偏情況下,邊導線與城市多層建筑或城市規劃建筑線間的最小水平距離,以及邊導線與不在規劃范圍內的城市建筑物間的最小距離,應符合表12. 0. 10的規定。架空電力線路邊導線與不在規劃范圍內的建筑物間的水平距離,在無風偏情況下,不應小千表12. 0. 10所列數值的50%.

 

12. 0. 11導線與樹木(考慮自然生長高度)之間的最小垂直距離,應符合表12. 0. 11的規定。

 

12. 0. 12導線與公園、綠化區或防護林帶的樹木之間的最小距離,在最大計算風偏情況下,應符合表12. 0. 12的規定。

 

12. 0. 13導線與果樹、經濟作物或城市綠化灌木之間的最小垂直距離,在最大計算弧垂情況下,應符合表12. 0. 13的規定。

 

12. 0. 14導線與街道行道樹之間的最小距離,應符合表12. 0. 14的規定。

 

 

12. 0. 15  10kV及以下采用絕緣導線的架空電力線路,除導線與地面的距離和重要交叉跨越距離之外,其他最小距離的規定,可結合地區運行經驗確定。

12. 0. 16架空電力線路與鐵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種架空線路交叉或接近的要求.應符合表12. 0. 16的規定。

 

 

13附屬設施

13. 0. 1桿塔上應設置線路名稱和桿塔號的標志。35kV和66kV架空電力線路的耐張型桿塔、分支桿塔、換位桿塔前后各一基桿塔上,均應設置相位標志。

13.0.2.新建架空電力線路,在難以通過的地段可修建人行巡線小道、便橋或采取其他措施。

附錄A弱電線路等級

 弱電線路應按下列要求劃分等級:

    一級—首都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及其相互間聯系的主要線路;首都至各重要工礦城市、海港的線路以及由首都通達國外的國際線路;重要的國際線路和國防線路;鐵道部與各鐵路局及鐵路局之間聯系用的線路,鐵路信號自動閉塞裝置專用線路。

   二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與各地(市)、縣及其相互間的通信線路,相鄰兩省(自治區)各地(市)、縣相互間通信線路,一般市內電話線路;鐵路局與各站、段及站相互間的線路,鐵路信號閉塞裝置的線路。

三級—縣至區、鄉人民政府的縣內線路和兩對以下的城郊線路;鐵路的地區線路及有線廣播線路。

附錄B架空電力線路環境污穢等級

 

 

本規范用詞說明

   1為便于在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

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

      4)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川“可”2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符..··一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引用標準名錄

《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

《鋼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7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范

GB 50061一2010

條文說明

 

修訂說明

   根據原建一設部《關于印發<二00四年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定、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04〕67號)的要求,編制組開展修訂《6fi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范》GB 50061---97t以下簡稱“原規范”)的工作。

    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

1.增加了術語。

2.增加了有利于環境保護和資源綜合利用的要求。

3.為了有利于國家各種設施的協調建設,對原規范第2. 0. 3條進行了修改,減小了架空電力線路跨越架空弱電線路的交又角度。

4.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的規定,對原規范第2. 0. 3條關于架空電力線路與有關建筑物等設施的安全距離進行了調整。

5.根據國家標準《污穢條件下高壓絕緣子的選擇和尺寸確定 第1部分:定義、信息和一般原則》GB/T 16434對附錄B進行了修訂。

6,根據來函意見反映張力要求過大,將原規范第"7. 1. 12條“針式絕緣子桿塔的導線斷線張力不應小于3000N”改為“針式絕緣子桿塔的導線斷線張力宜大于3000N”。

 7,依據《架空送電線路基礎設計技術規定》DL/T 5219---2005,在本規范中增加第11. 0. 5條“原狀土基礎在計算_卜拔穩定時,抗拔深度應扣除表層非原狀土的厚度”的規定。

 8.依據《架空送電線路基礎設計技術規定》DL/T 5219-2005,在本規范中增加第11.0.8條“基礎設計(包括地腳螺栓、插人角鋼設計)時,基礎作用力計算應計人桿塔風荷載調整系數。當桿塔全高超過50m時,風荷載調整系數取1.3;當桿塔全高未超過50m時,風荷載調整系數取1.0的規定。

 9.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在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內,不得建設任何生產設施。在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內,不得建設污染環境、破壞資源或者景觀的生產設施”的規定,增加了第3.0.7條“35kv和66kv架空電力線路不宜通過國家批準的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內”的要求。

 為了廣大設計、施工、科研、學校等單位有關人員在使用本規范時能理解和執行條文規定,本規范編制組按章、節、條順序編制了條文說明,對條文規定的目的、依據以及執行中需注意的有關事項進行了說明,并著重對強制性條文的強制性理由做了解釋。本條文說明不具備與標準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僅供使用者作為理解和把握標準規定的參考。

1總則

1. 0. 2本規范確定為66kV以及下交流架空電力線路的設計。

1. 0. 3架空電力線路一設計包括線路安裝和線路桿塔結構設計兩大部分。線路安裝設計‘包括路徑設計、桿塔定位設汁、架線設計、防雷一設計和附屬設施設計。線路桿塔結構設計包括桿塔及其基礎的設計。條文中的共性要求,即針對上述設計內容制定。對新技術應持既積極又慎重的態度,這是根據電力線路不同于其他建筑設施的特點而制定的。

1. 0. 4以概率理論為基礎的極限狀態設計法是當前國際上結構設計較先進的方法。這種方法以結構的失效概率來定義結構的可靠度,并以與其對應的可靠指標來度量結構的可靠度,能夠較好地反映結構可靠度的實質,使概念更科學和明確。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GB 50068的要求,本規范桿塔結構設于一!采用概率極限狀態設計法。

  架空電力線路架線設計是以導線或地線的最大使用張力和平均運行張力同時作為控制條件進行計算的;而連接導線或地線的絕緣子和金具是以安全系數設計法進行選型一計算的。這些均屬于定值設計法。

1 .0.5增加了術語和定義章節。

1.0.6增加了有利于環境保護和資源的綜合利用的要求。

2術語

2.0 . 8本條是引用《標稱電壓高于1000KV架空線路絕緣子第I部分交流系統用瓷或玻璃絕緣子元件—定義、試驗方法和判定準則》GB/T 1001. 1一2003中的術語。

2.0.9本條是引用《電工術語架空線路》GB/T 2900. 51-1998中的術語。

3路徑

3.0.1 I架空電力線路路徑的選擇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劉架空電力線路的造價、安全性和適用性影響至關重要。近年來由于工農業設施和市政設施的不斷發展,線路路徑的選擇越來越困難。因此在選擇線路路徑時,應認真進行調查。對各種影響因素,如地理條件、地形條件、交通條件、運行和施3.0.2市區線路路徑的選擇具有與一般地區完全不同的特點,其

中最首要的依據就是規劃。城市的總體規劃均包括電力線路走廊及各種管線位置的安排,舊市區改造和電力負荷增長受各種因素的限制,很難做到同點規劃,因此,作為電力設計部門,應及時報出電力建設的近期和遠景規劃,積極與規劃部門配合,避免反復改建臨時性線路,盡量爭取做到統一規劃。

3. 0.3線路路徑選擇不當,會影響線路安全運行,也可能影響城鎮總體規劃的實施和其他設施正常工作。本條提出的要求是基本原則,在具體工程設計中應根據實際情況貫徹執行。工條件等,應進行綜合比較。對影響路徑選擇的重要環節,應在選線時進行比較深人的技術經濟比較。 影響路徑的主要因素概括起來為下述三個方面:

1與規劃布局的關系;

2線路施工、運行和其他設施互相影響及交通條件;

3遠、近期的結合。

因此,應在正確處理好上述因素基礎上,統籌兼顧、經濟合理地選出路徑方案。《電力設施保護條例》規定新建線路應盡量不跨越房屋建筑,并規定在現有電力線路下面不得營造各種建筑物。為了有利于國家各種設施的協調建設,對原規范第2.0.3條

第2款進行了修改,減小了架空電力線路跨越架空弱電線路的交叉角度。當不能滿足表3. 0. 3的要求時,可按國家現行標準《輸電線路對電信線路危險和干擾影響防護設計規程》DL/T 5033進行計算,滿足要求后,適當減小或采用計算的交叉角。對于光纖通信線纜,按有關規范計算滿足要求后,可不考慮交叉角的限制。

 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的規定,對原規范第2. 0. 3條第3,4兩款進行了修改。

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中第3. 4. 2 ,第3. 5. 1條規定,甲類廠房和倉庫與架空電力線的最近水平即離應符合第11. 2. 1條的規定;第4. 1 . 5條甲類、乙類液體儲罐,液化石油氣儲罐,可燃、助燃氣休儲罐,可燃材料堆垛與架空電力線的最近水平距離應符合第I1.2.1.條的規定。

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  2006第11. 2. 1條規定了甲類廠房、庫房,易燃材料堆垛、甲、乙類液體儲罐,液化石油氣儲罐,可燃、助燃氣體儲罐與架空電力線的最近水平距離。

1規定下述廠房、庫房、堆垛、儲罐與架空電力線的水平即離不小于電桿(塔)高度的1. 5倍,主要是考慮架空電力線在倒桿斷線時的危害范圍。

2儲存丙類液體的儲罐,其閃點不低于60℃,在常溫下揮發可燃蒸氣少,蒸氣擴散達到燃燒爆炸范圍的可能性小。對此,可按不小丁1.2倍電桿(塔)高度的距離確定。

 3實踐證明,高壓架空電力線與儲量大的液化石油氣儲罐,保持1.5倍桿(塔)高的水平距離,尚不能保障安全,需要適當加人。因此,本條規定35kV以上的高壓電力架空線與單罐儲量超過200平方米或總容積超過1000平方米的液化石油氣儲罐的最近水平距離不應小于40m.

 對于地下直理的儲罐、無論其儲存的可燃液體或可燃氣體的物性如何,均因這種儲存方式有較高的安全性,不易大面積散發可燃蒸氣和氣體,該儲罐與架空電力線路的距離可在相應規定距離的基礎上減半。

3.0.4線路通過林區,為防止樹木觸及線路和導線,影響線路安全運行或造成其他事故,同時便于線路施工和維護,應留有通道。考慮到保護森林資源,不應砍伐更多的樹木,本條提出線路通道的具體規定。

調查中,少數地區由于樹木傾倒,砸斷導線的事故時有發生,有的受到樹枝影響,危及安全供、用電,應該引起重視。

3.0.5果林、經濟作物林有較大經濟價值和效益,線路應盡量避開。必須通過時,應考慮生長高度并保持一定距離。不砍伐通道的主要目的是保護經濟作物林,設計人員對此應充分考慮。

3.0.6耐張段長度的規定,是針對大多數施工單位和運行單位的現狀提出的。如果施工和運行條件允許,可以不受此限。

3. 0.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在自然保護這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內,不得建設任何生產設施。在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內,不得建設污染環境、破壞資源或者景觀的生產設施”的規定,35kV和66kV線路不宜通過經過國家批準的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內。

4氣象條件

4. 0. 1--- 4. 0. 1 0各種設計工況采用的氣溫、覆冰厚度和風速是線路設計的主要依據。’桿塔和導線或地線的基本風壓根據最大設計風速計算。本規范保留了原規范對各種王況應采用的氣溫、覆冰和風速的規定,各地區可根據具體情況,合理地確定設計氣象條件。本次修訂沿用了原規范方法。

近年來我國南方地區發生了大面積的冰雪災害,為了防止冰雪災害對電力線路的損害,保證供電,有關部門和人員應加強對電力線路的覆冰、強風等災害性氣象條件的監測、調查,針對不同災害性氣象條件,采用相應的設計規程、規范開展設計一,確保供電可靠性和國家建設資金的合理使用。

4.0. 11最大設計風速的時限和高度均與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 50009一致,重現期按30年是考慮電力線路設計的經驗和歷史狀況確定的。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   50009的規定,風速應采用極值工型分布進行統計。我國各地區的最大風速特點和地形,對風速的影響以及風壓高度變化系數,均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 50009的要求。

5導線、地線、絕緣子和金具

5. 1一般規定

5. 1. 1--5. 1. 4在電力線路設計之前,無論有沒有電力系統設計,確定導線截面的工作總是要進行的。無論設計羊位這項工作的分工是由線路設計人員承擔還是由系統設計人員來完成,進行這一工作的過程,就是在做系統設計。這一工作可能與線路設計同步進行。在確定了導線截面的前提下,電力線路設計的任務是結合線路本身的技術特點,確定導線的型一號,亦即選用無鋼芯線還是有鋼芯線,選擇鋼芯截面的規格,選用絕緣線還是無絕緣線等。

3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采用絕緣導線有較長的歷史。但采用耐候型的絕緣導線只是近30多年的事情,我國采用此種型號絕緣導線的歷史不長。 2 0世紀70年代前后,國際上發達的國家已完善了絕緣導線的使用,配套設計齊全,技術下達到成熟水平。在城鎮10kV及以下線路中,均極少采用裸導線,而采用架空絕緣導線。作為10kv及以下線路,采用絕緣導線在提高供用電安全性、防止外力破壞、解決樹線矛盾,并在10kV及以下線路裝置小型化和節約材料等方面均取得了較好的效益。

目前,運行的架空絕緣配電線路在全國已經比較多了,存在的問題主要是雷擊斷線。根據國家電網公司反事故措施,為防止架空絕緣配電線路雷擊斷線,郊區架空絕緣配電線路雷擊斷線多發區,可采用架空地線防雷或采用絕緣子并列放電間隙;市區重要絕緣線路、重要跨越或人口稠密地區可適量裝設復合絕緣氧化鋅避雷器,防止雷擊斷線感電傷人。

5.2架線設計

5. 2. 1以最大使用張力、平均運行張力和導線與地線之間的距離作為架線設計計算的控制條件,是比較成熟的設計方法。特別是平均運行張力這一控制條件,在導線或地線的運行過程中尤為重要,因為斷股是威脅導線或地線安全的重要因素,而平均運行張力又是能否發生斷股的內在因素。導線或地線的安全運行是受最大使用張力和平均運行張力兩個條件控制。自1964年由電力部修訂導線或地線的平均運行張力上限以來,各地的導線和地線運行狀況良好,本規范仍予保留。

5. 2. 2在有些特殊情況下5值可能小于帶電部分與桿塔構件、拉線、腳釘的最小問隙,因此在設一計中應注意,確保S值人于帶電部分與桿塔構件、拉線、腳釘的最小間隙的要求。本條是導線與地線在檔距中央安全距離的要求。

5.2.3本次修訂沿用了原規范架線設計使用“最大使用張力”卜限作為定值限制條件。本條是導線與地線最大使用張力的安全要求。

5. 2. 4本次修訂沿用了原規范架線設計使用“平均運行張力”上限作為定值限制條件:其主要依據如下:

本規范的導線安全系數(k≥5)對應于絞線瞬時破壞張力,而架設丁空中的絞線長期荷載破壞張力,僅為瞬時破壞張力的65%左右,所以2.5并不是實際安全系數,也不能代表結構安全儲備。

2架線設計不是以“安全系數”確定的最大張力為唯一的控制條件,而是由最大張力和平均運行張力同時作為控制條件進行計算的。單一的控制條件不能反映設計計算方法的實質。5. 2. 5,5. 2. 6導線的初伸長率的規定是建立在試驗研究和工程實測基礎之上。新的導線標準中,每種鋁截面配多種截面規格的鋼芯,遠遠超出原導線的輕、中、強三種系列格規。對于如此多種鋁鋼比的導線,有待于進行比較完整的試驗和實測。本次修訂保留了原規范的規定。對于超出原導線標準的情況,可根據經驗自行確定。

導線的弧垂本應由計算確定。在調查中,一些地區和施工位往往憑經驗確定,施工后造成導線截面小的弧垂小,導線截面大的弧垂大現象,或排列在同一橫擔上的弧垂不一致,給運行安全帶來隱患。

為補償初伸長對弧垂的影響,一般采用降溫法或減小弧垂法來處理。這是考慮到10kV及以下線路的檔距較小,導線張力較低,且多年來一直采用減小弧垂法進行補償,實踐證明是可行的。  

為補償初伸長對弧垂的影響,一般采用降溫法或減小弧垂法來處理。這是考慮到10kV及以下線路的檔距較小,導線張力較低,且多年來一直采用減小弧垂法進行補償,實踐證明是可行的。經計算比較,在小檔距情況下(40 m檔距)如采用降溫法減小弧垂的百分數大大超過用減小弧垂法補償的初伸長,隨著計算檔距增加,用降溫法后則減小弧垂的百分數逐漸縮小。這使10Kv及以下架空線路架設后塑性伸長對弧垂的影響不利,即造成了在某一種導線小檔距情況下,補償初伸長太大,弧垂也大。

10kV及以下線路,由于對鋁絞線等線材的塑性伸長率目前尚無可靠數據,故不能計算出用降溫法后弧垂的減小值。在調查中發現,很多地區采用減小弧垂法已有20多年的歷史,有很好的經驗,故提出在10kV及以卜架空線路中采用減小弧垂法。

5. 3絕緣子和金具

 

 

5. 3. 1為了與有關規程、規范協調一致,本規范把按機電破壞荷載計算,改為按機械破壞荷載計算。機械破壞荷載: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絕緣子串元件試驗時所能達到的最大荷載(試驗條件:絕緣子串元件應逐個施加工頻電壓,并同時在金屬附件之間施加拉伸荷載,試驗中保持該電壓)。

5. 3. 2金具和i絕緣子的安裝設計采用安全系數設一計法,所以其荷載應相應地采用原安全系數設計法的標準荷載,即“荷載標準值”。

金具和絕緣子所采用的金屬材料與機構零件所采用的材料相似。而機械零件設計采用的設計方法,仍然是安全系數設計法。因此,金其和絕緣子的安裝設計仍采用安全系數設一計法。

6絕緣配合、防雷和接地

6. 0. 1 -- 6. 0. 8絕緣配合與防雷方面的規定,有些與架線設計有關,有些與桿塔設計有關。條文絕大部分保留原規范的規定,并與‘現行國家標準《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過電壓保護設計規范 GBJ64一83和《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GBJ 65-83一致。有關規定均為多年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故予以保留。

根據現行國家標準《標稱電壓高于1000V的架空線路絕緣子第I部分:交流系統用瓷或玻璃絕緣子元件—定義、試驗方法和判定準則》GB/T 1001. 1一2003,把泄漏距離改為爬電距離。6. 0. 9木條為強制性條文,是海拔1000m以下地區35KV和66KV架空電力線安全距離的基本要求,必須嚴格執行。

6. 0.10本條為強制性條文,是海拔1000m及以上地區35kV和66kV架空電力線安全跟離的基本要求,必須嚴格執行。

6. 0.13本條為強制性條文,是架空電力線帶電作業安全距離的基本要求,必須嚴格執行。

6.0 14-6.0. 17    20世紀80年代以來,國內很多地這曾發生多次大面積污閃。隨著經濟的發展和電力線路的增多,污閃是嚴重威脅電網安全運行的重要因素。設計電力線路應充分考慮污閃的影響,在適當的范圍內增大瓷絕緣的爬電距離,以提高線路的防污閃能力。對于環境污穢有升級趨勢的地區,采用附錄B中瓷絕緣單位爬電距離的上限為宜。有機復合絕緣子的表面多具有僧水性,其表面爬電狀況與瓷絕緣子完全不同。在原能源部能源辦(1993)45號文《關于頒發電力系統電瓷防污有關規定的通知》中,暫定有機復合絕緣子的爬電距離可按瓷絕緣的75%設計。但是,由于經驗較少并缺少必要的試驗和理論依據,卜述數值暫不宜列入本標準。

對于3kV---10kV架空電力線路,僅規定了直線桿可采用瓷橫擔絕緣子是不夠全面的,易造成誤解。各地在一些技術規定中明確采用針式絕緣子,多年來的實踐證明是可行的,并有成熟運行經驗。

耐張桿采用懸式絕緣子串或一個懸式絕緣子加一個蝶式絕緣子組成的絕緣子串,是各地多年經驗的總結。

10kV及以下線路過引線系指導線的引流線,引下線系指線路與電器設備等的引線。電器設備固定接點的間距,不在此限。

在線路上的電器設備,各地在布線方式七各有特色。原規范是在總結各地運行經驗的基礎上,提出最小安全距離,經運行實踐證明是可行的。

每基桿塔的接地電阻,是指接地體與地線斷開電氣連接所測得的電阻值。如果接地體未斷開與地線的電氣連接,則測得的接地電阻將是多基桿塔并聯接地電阻。

7桿塔型式

7.0.1市區架空電力線路由于走廊的限制,采川多回路桿塔是必然的趨勢。不少地區(蘇州、昆明、上海、沈陽等)已實施或正在研究同桿多回路或同桿不同電壓線路的桿塔。多回路桿塔雖然給運行帶來一定困難,但各地均采取多種不同技術組織措施,以滿足運行要求。同桿不同電壓線路的架設主要在10kv及以下,江南地區還有高一級電壓一與低一級電壓線路的同桿架設,并取得很好運行經驗。隨著絕緣導線的采用,將會有更新的同桿并架方式出現。

7. 0. 3  35kv及以上架空電力線路的線間距離計算公式,存在與大多數國家采川的公式不一致的問題,即大多數歐洲國家是將絕緣串長度看成是電線弧垂的一部分,以德國為例,其公式的形式如下:

 

我們的公式是在長期工程實踐和試驗研究的基礎上提出的。與外國比較,除奧地利和美國外,我國較其他國家的線間距離大,但也不能儀僅據此修改線間距離的計算公式。這一問題有待于積累更多的經驗后再進行更加深入的討論。

10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在檔距中的水平線間距離與線路運行電壓和檔距等因素有關,一般根據運行經驗確定。本條所規定的數值是以各地提供的資料為依據,并進行分析比較而得出的。

10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采用絕緣導線的線間距離,各地情況和規定不一,尚無足夠運行經驗,一時難以提出一個統一標準,但總的情況是較裸絞線的線間距離縮小,縮小的幅度各地不一,故本規范只規定應結合地區運行經驗來考慮縮小的幅度,待運行一段時間后進行總結。

380kv及以下低壓線路,采用絕緣線,有沿墻架設的方式。上海某小區為分相架設,其檔距和線間距離較裸絞線的小,運行以來尚未發生不良情況,選擇的架設方式有推廣意義。應注意的是絕緣線的技術條件,應符合國家已頒發的有關標準的規定。絕緣線的排列形式可多樣。

7. 0. 4  10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多回路桿塔的橫擔間垂直距離,除考慮運行電壓、檔距、導線覆冰等因素外,還應滿足桿作業時對安全距離的要求。

 一些地區的同桿共架10kV線路桿塔橫擔間垂直距離為0. 8m---1. 0m。另有一些城市在舊有6kV線路升壓為10kV線路時,其距離保持原有0. 77m的垂直距離,運行是安全的。結合各地運行經驗,本條規定了同桿共架上下橫擔間垂直距離的數值。

各地的10kV線路,分支或轉角型橫擔主干線橫擔垂直距離一般在0. 4 m -- 1 . 0 m范圍內。本條在總結各地運行經驗后規定距離為0. 45m--0. 6rn。當10kV線路為一排布線時,分支或轉角橫擔中心距主干線橫擔中心的垂直距離為0.6 m。線路為雙排布置時,分支或轉角橫擔中心距上排主干線橫擔中心為0. 45m,距下排主干線橫擔中心為0.6m。

1 0kV線路與380V線路同桿共架的線路,在380 V線路檢修時,10kV線路一般是不停電的,只切除380V線路Z作范圍內的380V電源。這樣,在10kV和380V導線間需要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此距離規定除考慮運行電壓外,還要根據有關安全要求和檢修人員活動范圍而定。

7. 0. 7本條為強制性條文,是66kv與10kv架空電力線路同塔共架安全距離要求,必須嚴格執行。

8桿塔荷載和材料

8. 1荷載

8. 1. 1 --8. 1. 3這三條是桿塔荷載的基本安全要求,其中8.1.3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對于風向與線路不垂直的幾種計算情況,條文應用了使用多年的《架空送電線路桿塔結構設計技術規定》 DL/T 5154-2002的成果,本次修訂沒有修改。

風壓高度變化系數是取自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 5 0 009中的參數。

8.1.4角鋼塔的塔身和導線或地線的風荷載均用表格的方式作出規定,目的是為了使規定更明確,使用更方便。

8. 1. 5風振系數是考慮風的脈動對結構的作用而給定的,這一作用的大小與結構的自振周期有關。電力線路桿塔的自振周期與其整體的剛性有關。柔性較大的桿塔,其自振周期較大,風的脈動作用也較大。本規范按桿塔高度作出的規定是在原規范和設計經驗的基礎上制定的,適用于根部開度與高度之比不小于1/7的剛性較大的鐵塔。對于柔性較大的窄基塔,應屬于條文中的“其他特殊桿塔”,不能只根據其高度確定風振系數。

8.1.6“風荷載檔距系數”一詞83版規范稱為“風速不均勻系數”,指在檔距內由于風速不均勻而應將導線或地線上的風荷載進行適當折減。原規范這一系數與設計風速相對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一2006中的“導線繩索基本風壓調整系數”與檔距相對應。看來這兩個系數是兩種含義。原規范的系數已有較長時間的使用經驗,不宜做大的改動。

8. 1.8線路的“運行工況”、“斷線下況”和“安裝工況”都是指在相應的“工況”下,可能出現的對桿塔結構產生控制作用的荷載組合情況。這種組合不一定是最嚴重的組合情況,也不一定能夠包容錯綜復雜的具體情況。荷載組合是在分析總結設計、運行經驗的基礎上,對桿塔結構設計約定的標準之一。

8. 1. 9運行工況包括最大風速工況、覆冰工況和最低氣溫工況。最大風速工況下無冰,未斷線;覆冰工況下為1 0m/S、風速,未斷線;最低氣溫工況下無風,未斷線。這些都是規范規定的設計標準。多年的設計和運行實踐證明,這些組合標準是合適的。本條

為強制性條文,是桿塔運行工況荷載的基本安全要求,必須嚴格執行。

8. 1. 10---8. 1. 13斷線工況是桿塔結構縱向承載力和抗扭力標準的規定。無論是斷線的根數、相數、斷線張力值的規定,都是設計標準。本標準對直線桿塔“地線不平衡張力”工況,改稱為“斷1根地線”工況。事實上斷線也是一種不平衡張力,兩者不必區分。

耐張型桿塔斷線的規定是不論多少回路的桿塔,均按斷兩相導線設計。這一規定的劉一于雙回路桿塔,其縱橫承載力不匹配。對于更多回路的桿塔,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對雙回路以上桿塔規定按斷全部導線數量的1rl相計算,即三回路塔應按斷三相,四回路塔應按斷四相,六回路塔應按斷六相進行計算。

斷線張力的值,仍沿用原規范的規定,這與很多國家所采用的方法是一致的。至于規定值的大小,無法進行單項的比較,桿塔設計的標準需要綜合衡量。

根據湖南院來函意見反映張力要求過大,因此,原規范第7.1.12條第3款“針式絕緣子桿塔的導線斷線張力不應小于3000N",改為“針式絕緣子桿塔的導線斷線張力宜大于3000N" .

8. 2材料

8. 2. 1本規范鐵塔設計采用概率極限狀態設計法。現行國家標準《鋼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7-2003對3#鋼和16Mn鋼的材料抗力分項系數,確定為1. 087。本規范確定永久荷載分項系數為1.2,可變荷載分項系數為1.4。如果永久荷載占全部荷載的比例為10%,則與安全系數1.5相當:

                (1 .2 *0. 1+1.4*0. 9) X 10.87=1.5

因此,鋼材的強度設計值和標準值全部采用現行國家標準《鋼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7 - 2003中的有關規定。鋼材的孔壁承壓強度國際上普遍采用的是鋼材抗拉強度的1. 5倍,而在我國1. 5倍則跳躍較大,本規范根據大多數單位的意見,對鋼材的孔壁承壓強度設計值取鋼材抗拉強度的1,。倍。螺栓的強度設計值,是《架空送電線路桿塔結構設計技術規定》DL/T 5154 -2002中螺栓的容許應力乘以1. 5后取整。鋼材的孔壁承壓強度和螺栓的強度設

計本次修訂沒有修改。

8. 2. 2--8. 2. 4本規范對混凝土結構構件的計算,全部按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S 5001Q0 -2002中有關規定執行。

8. 2. 5不同結構的鍍鋅鋼絞線具有不同的不均勻性,其強度設計值也不一樣,拉線張力主要由風力和導線張力等可變荷載產生,荷載系數應按1.5計算。對于1.7結構的鋼絞線采用本規范公式(8. 2. 5)計算的強度設計值,相當于安全系數為2. 4 ( 1. 4/0.9/0. 65 )的計算結果。對于其他結構的鋼絞線采用本規范公式(8. 2. 5)計算的強度設計值,相當于安全系數為2.8(1.4/0.9/0. 56)的計算結果。采用本規范公式(8. 2. 5)計算的強度設計值,在設計拉線時,可不再對拉線拉力乘以1.0 5的經驗系數,其結果對應安全系數即為2.3和2. 7左右。

9桿塔設計

9.0.1--9.0.3這三條是桿塔結構可靠度設一計的基本安全要求,其中9.0.1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桿塔結構設計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GB 50068- 2001l的規定采用概率極限狀態設計法。概率極限狀態設計法,是以結構失效概率尸定義結構的可靠度,并以與其相對應的可靠指標B來度量結構的可靠度。這種方法能夠較好地反映結構可靠度的實質,使概念更為科學和明確。采川概率極限狀態設計法,必須采用統一的荷載計算參數、材料計算指標以及構件抗力計算方法。例如,采用極限狀態設計法中的材料指標而不采用其分項系數,或者隨意采用其他規范中的荷載計算方法,都是絕對不允許的。本規范目前尚無法單獨進行可靠度分析,只能在有關結構規范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GB 50068一2001校準的基礎上,結合有關規范的標準進行轉化換算。本規范桿塔結構的安全等級為二級,屬于“一般工業建筑物”,其結構重要性系數Y。=1. 0,所以在表達式中省略。 《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J 7一89中地基的承載力雖然也改為“標準值”和“設計值”,實質上仍然是容許承載力。該規范第5.1. 3條規定當“設計值”達到(標準值)時,可取f =1. 1fK電力線路桿塔的地基荷載,采用上述新舊設計法的差值為1. 37倍左右,即使《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J  7 --891.1改為1. 2也無法直接套用。因此,對于桿塔基礎的地基和上拔及傾覆穩定計算采用荷載標準值,即不乘任何分項系數的荷載,可以保證與原設一‘標準相同。《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50007--2002使用了地基承載力特征值的概念,為了保持設計方法的連續性本次修訂繼續使用原方法。

桿塔結構構件的承載力極限狀態設計表達式,即計算荷載效應小于或等于結構計算抗力與單一安全系數不同,極限狀態設計法采用分項系數。實質上可以形象地認為是把容許應力設計法中的安全系數,按影響結構安全.度的因素,用各分項安全系數來考慮到。采用分項安全系數有下列優點;

1與容許應力設計方法在型式上可以銜接,結構的具體設計計算方法仍與傳統方法相似;

2不同荷載組合以及不同材料組合將獲得更加一致的安全度;

3對新的結構和試驗下作,均可較合理地確定安全度。

9. 0. 4變形和裂縫均屬于結構正常使用極限狀態的控制,所以列人本章。單柱耐張型桿撓度的限值,是根據近些年來單柱鋼管桿的設計實踐確定的。有些國家對單柱鋼管桿的撓度沒有定量限制,只提出不以影響美觀為度。按我國的習慣和經驗,定出限值為好。遼寧省的設計實踐證明,1 5 的限值是適宜的。桿塔的設計撓度不包括基礎和拉線點的位移。

根據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2002鋼筋混凝土構件的計算裂縫寬度不應大于0.2 mm是適宜的。調查結果表明,處于露天環境的鋼筋混凝土構件,裂縫寬度小于或等于0.2mm時,裂縫處鋼筋上只有輕微的表皮銹蝕。對預應力混凝土構件用抗裂安全系數控制裂縫。由于不同形式的構件,棍凝土邊緣有效預應力和混凝卜抗裂強度的比例不同,同一抗裂安全系數的兩種構件,其實際抗裂保證率并不相同,因此,用抗裂安全系數來控制構件的抗裂不夠合理。頂應力混凝土構件的混凝一長拉應力限制系數不應大于1.0與抗裂安全系數不應小于1.0相當。

輸電桿塔建造場地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分為有利、不利和危險地段。當線路位于基本地震烈度較高的地區,對于桿塔高度較高的桿塔宜進行抗震驗算,具體方法可參照現行國家標準《電力設施抗震沒汁規范》GB 560260和國家其他有關的規程規范。

10桿塔結構

10.1一般規定

10.1.1、10.1.2“預應力滋凝七直線桿”長細比的規定是采納《架空送電線路桿塔結構設計技術規定DL/T  5154--2002的成果;“空心鋼管混凝土桿”長細比的規定是根據遼寧省新彰線的經驗確定的。

10. 1. 4本條所強調的是塔型設計和節點設計的重要性。節點交會的方式和受力材之間夾角的規定,均吸收了國外的成功經驗。

10.2構造要求

10. 2. I鋼結構構件宜采用熱鍍鋅防腐,也可采用其他的防腐措施,如噴鍍鋅、噴鍍鋁、粉末鍍鋅等。根據近年的技術成果,本條提出大型構件可采用其他防腐措施。

10. 2. 2桿塔結構設計技術規定中要求,鋼板厚度比斜材角鋼肢厚大一級。斜材受力較大時,連接節點板的穩定是一個較突出的矛盾,設計者應特別注意。《熱軋鋼板和鋼帶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GB/T 709厚度為4 mm --6mm的鋼板,其厚度間隔為0. 5mm ; 6mm --30mm的鋼板,其厚度間隔為1mm。所以“大一級”的做法不合理,也往往不能滿足要求。本規范規定的20%是允許稍有選擇的,設計者可根據經驗和具體情況確定。

10. 2. 3本條是多年一設計經驗的總結。由于設備和技術的進步,有些工廠對孔距的絕對誤差已經能達到小于0. 1mm。因此,保留原規定。

11基礎

11. 0. 2本條為強制性條文,是基礎設計的基本安全要求,必須嚴格執行。根據《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54007--2002第8. 2. 2條第4款規定“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于C20”。

11.0 .3  .地下水對基礎設計的影響很大,對于塑性指數IP>10的粘性土,其滲透系數K= 6 X 10-8--10m-6/s,屬于相對不透水性和弱透水性的土質,根據華東電力設計院和東北電力設一計院的試驗結果,在短期荷載作用下不考慮地下水浮力的影響是安全的。《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 50021--2001第3. 3. 5條塑性指數大于10的土應定名為粘性土。粘性土應根據塑性指數分為粉質粘土和粘土。

11. 0. 5原狀土基礎在計算上拔穩定時,抗拔深度如果不扣除表層非原狀土的厚度,對基礎上拔穩定影響較大,尤其是基礎埋深淺時,設計人員應特別注意。

11. 0. 6基礎的最小埋置深度由0.6m改為0. 5m是根據《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J  7-89中的規定制定的。本次修訂根據《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50007-2002第5. 1.2條的規定,除巖石地基外,基礎埋置深度不應小于0.5m。當基礎埋置在非凍脹土中時,其埋深可以不考慮凍土層厚度。

11.0.8本條是根據《架空送電線路基礎設計技術規定》DL/T5219--2005制定的。11. 0. 9--11.0. 12這四條是保證架空電力線路基礎安全穩定的基本設計安全要求,其中第11.0.12條為強制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12桿塔定位、對地距離和交叉跨越

12. 0. 2市區10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的檔距,主要依據下述經驗確定:

1市區架空電力線路多采用10kV與38KV及璐燈線同桿共架方式,因此,多按低壓線路的特點確定檔距;

2由于轉角桿荷載的限制,要求導線張力不宜太大,對地距離和對建筑物距離的限制即確定了檔距的經驗值。

郊區10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很少采用同桿共架方式,且導線多采用三角形排列,線間距離較大,同時沒有市區線路要求減小導線張力的要求。因此,郊區線路的檔距可適當放大。

條文規定均指一般情況的線路,特殊線路可不受本條規定的限制。

12. 0. 3桿塔應設置在地質穩定,能保證線路安全的地點.本條僅規定了5款應避免設置桿塔的不良地域,對其他影響桿塔和基礎安全的地點,定位時也應注意避開。

12. 0. 4耐張段的長度除受地形條件限制外,主要受施工水平的限制。對較長的耐張段,為了提高線路的可靠性,規定每l}基直線型桿塔應設置1基加強型直線桿塔。

12. 0. 5為了減少跨越桿塔的高度,減少因導線初伸長、覆冰、過載溫升和短路電流過熱而增大弧垂的影響,確保長期運行中交叉距離符合要求,本條特別強調交叉點盡量靠近桿塔。

12. 0. 6本條為強制性條文,是架空電力線路設計電氣安全距離的要求,必須嚴格執行。經調查,按有關規范和試驗研究成果確定的導線至地(水)面、建筑物、樹木以及各種工程設施距離的計算條件設計的線路,在對地距離和交叉跨越方面,運行情況是好的,各地認為是合適的。

由于技術上和設備工具上的原因,往往使計算所得的導線弧垂數值與竣工后的數值之問存在一定的差距。其原因概括為測繪誤差、定位誤差和施工誤差三種情況。測繪誤差又包含有斷面測量和制圖展點兩種誤差。定位誤差有模板刻制和在圖紙r_排桿桿位兩方面的問題。施工誤差則是由于刻印壓接不準,耐張絕緣子串量度不準以及溫度計指示的氣溫數值不能代表導線的溫度等原因產生的。因此,桿塔定位時必須考慮到“導線弧垂誤差裕度”。該裕度值應視檔距大小、地形條件、斷面圖比例大小而定。

高速公路大量出現后,線路與其交叉跨越時,如交叉檔距超過200m,最大弧垂亦應按導線溫度+70℃計算。

12. 0. 7本條為強制性條文,是架空電力線路設計電氣安全距離的要求,必須嚴格執行。人口密集地區是指工業、企業、地區、港口、碼頭、火車站和城鎮等地區;人員密集地區以外的地區即“人日稀少地區”。

各地運行經驗證明,導線與地面的距離值是可行的,故本條未作變動。

12. 0. 8木條為強制性條文,是架空電力線路設計電氣安全距離的要求,必須嚴格執行。

12.0.9本條為強制性條文,是架空電力線路設計電氣安全距離的要求,必須嚴格執行。本條對導線與建筑物的垂直距離作出了規定,它是桿塔定位工作的需要。據運行單位反映,導線與建筑物垂直距離偏小,且架空電力線路跨越建筑物乃屬不能避讓時才采用的方案,故此種情況不宜太多。為保證線路安全運行,定位時可適當加大導線與建筑物間的垂直距離。

12. 0. 10本條為強制性條文,是架空電力線路設計電氣安全距離的要求,必須嚴格執行。城市多層建筑物的增多,其樓上墜物對架空電力線安全的直接威脅更大。為盡量避免線路受到影響,有條件時宜適當加大邊導線與建筑物間的水平距離。

12 . 0. 11---12 . 0 .14這四條均為強制性條文,是架空電力線路設計電氣安全距離的要求,必須嚴格執行。

12. 0. 15  10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采用絕緣導線,是近十兒年來發展較快的新現象。針對這種情況,各地均各自制定了有關設計、安裝和運行方面的技術規定。采用絕緣導線的線路,其導線的相間距離,事實上較裸導線間的距離已經大大減小。除對地面距離和重要交叉跨越距離外,絕緣導線對建筑物或樹木之間的最小距離均可以減小。但是由于經驗較少。目前尚不具備統一規定的條件。經過調查,有關單位反映比較多的是采用架空絕緣導線的

電力線路遭受雷擊燒斷導線的現象,各地應注意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國家電網公司在反事故措施中提出,防止架空絕緣配電線路雷擊斷線,郊區是架空絕緣配電線路雷擊斷線多發區,可采用架空地線防雷或采用絕緣子并列放電間隙;市區重要絕緣線路、重要跨越或人口稠密地區可適量裝設復合絕緣氧化鋅避雷器,防止雷擊斷線感電傷人。

12. 0. 16本條為強制性條文,是架空電力線路設計電氣安全距離的要求,必須嚴格執行。

本條大部分保留原規范第11. 0. 16條的規定,僅補充和修改下述內容。

1增加對高速公路的有關規定;

2根據《公路路線設計規范》JTG D20-2006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 1988年實施)第三十一條“在公路兩側修建永久性一程設施,其建筑物邊緣與公路邊溝外緣的間距為:國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縣道不少于十米,鄉道不少于五米”。本次修訂增加了“在不受環境和規劃限制的地區架空線路與國道的距離不宜小于2 0 m.,省道不宜小于15m,縣道不宜小于10m,鄉道不宜小于5m”的內容;

3根據鐵路的有關規范,建議3kV一10kVr以下線路的桿塔外緣至鐵路軌道中心,在有條件時應按10m設計。

附錄B架空電力線路環境污穢等級

附錄B是根據《污穢條件下高壓絕緣子的選擇和尺寸確定:

第1部分:定義、信息和一般原則》IEC TS 60815-1--2008對本

規范進行了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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